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5年零星工程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THJCX-G1001 三、项目概况:
1.工程特征及建设规模:主要施工包括单项工程预算50万元以下工程,包括私家车停车场坪建设、单位规划车道线、机房台阶建设、新建厕所、道路维修、宿舍晾衣房隔断、供暖维修、绿化建设和库房隔断建设等工程。 2.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 3.本项目估算价:预算105万元。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单项工程期限在签订单项合同时约定。 5.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表述的工程特征及建设规模等相关说明为准,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和绿化工程等我单位无法完成的零星工程。 6.其他: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和军队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 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等。 4.3业绩要求 近 3 年(2022年4月 3日至2025年4月3 日期间),投标人有类似工程(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5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应具有类似工程(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5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 4.4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近 3 年(2022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3 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采e信(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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