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东部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更新工程一期泰安市
擂鼓石大街(虎山东路-花园路)改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东部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更新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东岳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泰安市擂鼓石大街(虎山东路-花园路)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SJ-GC-20230609-03-01
2.2项目名称:泰安东部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更新工程一期泰安市擂鼓石大
街(虎山东路-花园路)改造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泰山区;
2.4建设规模:擂鼓石大街(虎山东路-岱道庵路段),西起虎山东路,东至岱道庵路,道路长全
595.77米,规划红线宽30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本段为道路维修,主要包括对路基路面进
行局部补强,加铺沥青面层;对雨水口和检查井等进行加固处理;对人行道板、路缘石进行更
换。重新施划道路标线,完善交通标志;保留交通信号灯;智慧化改造,增设智慧路灯等。擂
鼓石大街(岱道庵路-花园路段),西起岱道庵路、经温泉路,东至花园路,道路全长885.43米(含
擂鼓石大街与岱道庵路路口改造部分),规划红线宽30m,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本段为道路拓
宽改造,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设施、排水(雨水、污水)工
程、照明工程、电力土建等。
2.5工期要求:总工期360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5454.747057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山东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
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0〕1号),本项目接受符合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资质企业参与投标】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自2023年06月12日起至2023年06月16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
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
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
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
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
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
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
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
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
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03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
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东岳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金山西路69号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38-620798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81号长城一品商业办公楼
邮编:271000
联系人:陈金秀、杭秀河
电话:0538-8998169
电子邮箱:tahx2016@vip.163.com
8. 异议和投诉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
】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
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
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
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
购)文件
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
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
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管辖权的行政监督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管辖权的行政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泰安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
部门提出投诉。(泰安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招投标指导科,联系电话:
招投标指导科,联系电话:0538-
5331293)。
)。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
章节有关要求;线上
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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