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状态 | 闲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16)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10429号。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具体以双方实地确认的现状为准。5、标的建筑为三层:一层约6215.61平方米,二层约6325.07平方米,三层约7109.48平方米,另有屋顶面积约119.69平方米,共计面积约为19769.85平方米。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承租人承租后,在合同期前三年须装修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须整体统一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招商、推广、运营管理等),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或转包。7、竞租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承租方缴纳的竞租保证金100万中的50万元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其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担保。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商业物业须由承租人整体统一经营,否则,将不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8、竞租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承租方缴纳的竞租保证金100万中的另50万元转化为装修保证金。待承租方装修完成并经第三方资产评估后,若无违约等情况的,装修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予以返还。9、承租方若未按规定时间装修完成并开业,出租方有权不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对承租方处以每逾期一天1000元的处罚。10、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租赁合同》(样稿)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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