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腾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主网施工电气劳务长期协作分包框架(标段一、标段二补充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江门明浩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江门市电力工程输变电有限公司委托,就江门市江腾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主网施工电气劳务长期协作分包框架(标段一、标段二补充招标)(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信息
(一)招标人:江门市电力工程输变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江门明浩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江门市江腾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主网施工电气劳务长期协作分包框架(标段一、标段二补充招标)(二次)
(五)招标范围:
招标人承接的110kV及以下、220kV及以上的主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扩建(小型基建)、改建、修理技改、应急抢修(抗风抗冰应急救灾复电任务、法定节假日应急值守)、资金补偿及用户工程等项目。
针对江门地区外项目及对下属大集体企业营收影响较大的用户工程(包括迁改工程)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提供经营分析报告经下属大集体领导班子决议后报江腾公司审批,由下属大集体按照规定的采购流程进行专项采购(即短期采购)。
标段一: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电电气一次安装工程及拆除工程,辅助施工、场地平整、旧电力设施拆除、返库移交、标志牌安装、场地清理等。施工期间施工段的值守,工程材料放置场地租赁,领取零星甲供主材及辅助材料的人工费、运输费及搬运费;配合甲供材料及设备的卸车人工费、搬运费及保管费用;领取主要施工工器具按承包人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及归还(包含装卸人工费、搬运费、运输费、保管费用及期间的维修保养);
标段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电电气二次安装工程及拆除工程,辅助施工、场地平整、旧电力设施拆除、返库移交、标志牌安装、场地清理等。施工期间施工段的值守,工程材料放置场地租赁,领取零星甲供主材及辅助材料的人工费、运输费及搬运费;配合甲供材料及设备的卸车人工费、搬运费及保管费用;领取主要施工工器具按承包人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及归还(包含装卸人工费、搬运费、运输费、保管费用及期间的维修保养);
各标段中标人应在进场前2周,对施工道路进行验收,如不符合要求的应向承包人提出,由土建单位进行修整,符合条件交付使用后,新修筑施工道路的保养维修由中标人负责。另外中标应付出合理的努力保护原有道路、桥梁及附属涵渠、水沟等设施免于因为中标人的交通运输或中标人的人员而遭受损坏。这些努力包括适当地使用合适的运输工具和合理的保护措施。如因中标人没有按以上要求做到,造成对原有道路、桥梁以及附属涵渠、水沟等设施造成破坏的,由中标人进行恢复;如该道路涉及多个中标人共同使用的,由承包人选定中标人进行恢复,费用由涉及使用该道路进行施工的经承包人认定有责任的中标人进行分摊,分摊原则为:按各有责任中标人使用本道路进行施工的工程量的材料重量进行分摊。
(六)预计招标金额:人民币3250万元。(预计量是2024年-2025年招标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招标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七)承包方式:提供劳务协作。
(八)工期要求:建设工期以招标人委托单为准(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九)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要求如下:
(1)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招标金额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招标金额未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1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招标量达到标段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3)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若中标候选人中出现放弃中标资格、或未通过建设单位分包资格审核、或拒绝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已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履行职责而解除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候补中标候选人排名替补或重新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预估金额 (万元) | 招标限价 | 固定中标费率 | 拟中标分包商数量(N) | 是否可兼中 | 备注 |
1 | 江门市江腾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主网施工电气劳务长期协作分包框架(标段一、标段二补充招标)(二次) | 标段一:变电电气(一次) | 2150 | 详见附件清单3 | 99.50% | 1 | 是 | 已中标本标段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补充招标,如参加本次投标的作废标处理。 |
2 | 标段二:变电电气(二次) | 1100 | 99.00% | 1 | 是 | 已中标本标段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补充招标,如参加本次投标的作废标处理。 |
(二)报价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固定费率报价,如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标段投标,则视为同意标段一按99.50%中标费率执行,标段二按99.00%中标费率执行,其中招标限价(详见附件3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施工管理、差旅、食宿、通讯、交通、利润、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费用等。
2.调价机制:
招标人可结合最新定额、政策、制度文件、管理要求等变化对清单单价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原则上总体不超过定额站或造价站最新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的幅度比例,具体以江腾公司最新发布的清单单价为准。
(三)结算方式:
最终按实结算,结算方式为分包单位实施的工程量×单价限价×中标费率(包括计件方式及按单个工日劳务费计价方式)+中标人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计算。如实施过程中发生招标清单外费用,总包单位应对招标清单外的缺项内容编制扩充清单及最高限价,并按同一报价费率结算。
若发生装卸吊车及运输车辆,参照附件《装卸、运输车辆及工程车价格明细表》单价(此表仅作参考,最终单价按承包人每年采购同类型项目入围单位中标价的平均值为准。),按实结算。
(四)分配原则:
本次招标为原江门市江腾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主网施工电气劳务长期协作分包框架补充招标,现已确定标段一有2家中标单位、标段二有3家中标单位;项目派工过程中,将结合原项目中标人与本招标项目中标人的中标情况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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