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4年度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单位预先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DWLC-G1001 三、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某单位2024年度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单位预先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年度框架采购,签署框架协议,具体工作以实际委托的单项工程量为准。 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石河子、阿克苏、库尔勒、独山子。 招标范围:单项预算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零星维修项目,日常维护、零星工程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吊顶、桥架、门窗、洗手间、防水、供暖、供电、给排水、道路维修、灯具及空调维修等相关零星项目。 预算金额:20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如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6. 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未被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军队相关主管部门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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