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项目名称 | 安福路(新际路-安吉大道)设计 | 招标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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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华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道路全长约3885米,道路宽6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及附属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等工程,按规划配套建设管廊(管道),后排绿地及消火栓工程。其中(1)安福路跨越罗赖沟支流,桥位处现状河道宽度约30m,桥梁全长33m;(2)安福路跨越罗赖沟上游新增的规划支流,桥位处规划水系蓝线宽约75m参照规划水系蓝线宽度进行桥梁规模设计,暂定采用3x20m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桥梁全长67m;(3)安福路跨越规划的大唐东坡西支流,桥位处规划水系蓝线宽度约25m,采用钢筋砼框架桥,桥梁与路线正交,框架全长68.5m;(4)安福路跨越心圩江,心圩江目前已完成河道整治施工,结合整治后的河道现状和水位,设置桥梁一座,桥梁全长127m。 | ||||
开标时间 | 2022-10-18 9:30 | 开标地点 | C2开标室(工程类)(约容纳50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0月1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4日 | ||
预中标人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3.05% | ||||
设计服务工期 | 79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设计深度标准及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获得有关部门批复或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罗降;身份证号码:450922******2502 证书编号:11700543 | ||||
企业诚信分 | 1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八联产城、承朴产城、景江产城、景州产城一期、景春产城开发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 2、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二期) 3、S514省道改扩建工程(金陵至双定)工程 4、临港大道(新营房-明阳互通立交)工程设计 5、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 1、轨道交通5号线道路维修整治工程(邕宾立交-那洪收费站)北段(邕宾立交-大学东路)设计 2、横县健康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二期工程设计 3、田林县棚户区城区危旧房改造(三期)-平忠安置点项目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服务 4、三塘片区10支 路(建兴路北 延长线-恩湖 路)工程设计 5、横县健康特色 农产品加工产 业园基础设施(三通一平)工程勘察设计 6、平果市驮玉至 驮金进城大道 南线工程初步 设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四川西南交大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3.3% | ||||
设计服务工期 | 79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设计深度标准及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获得有关部门批复或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王瑞波;身份证号码:530302******2797 ;证书编号:45329 | ||||
企业诚信分 | 6.77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长福路—民族大道立交工程设计 2、古灵大道延长线(一期)工程设计 3、航二路至银桐路道路工程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 1、长福路—民族大道立交工程设计 2、航二路至银桐路道路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3.6% | ||||
设计服务工期 | 79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设计深度标准及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获得有关部门批复或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颜春;身份证号:450102******1510;证书编号:0802037 | ||||
企业诚信分 | 6.65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S311公路扶绥县城至龙头段改扩建市政道路项目前期工作 2、洪运路南延长线(绕城高速—明阳大道)项目k5 000—明阳大道段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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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 S311公路扶绥县城至龙头段改扩建市政道路项目前期工作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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